商品房收房相关条例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两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子。
情况之一是“四大件”不齐全。
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该文件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
二是《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等内容。
三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是“实测数据报告”,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
情况之二是房屋主体有问题。
因为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取得了竣工合格备案表,所以开发商会以此为由抗辩客户提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客户有权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的结构质量进行鉴定。
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作为如今被选购最多的一种住宅,购房后需要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验收房屋,那么商品房验收标准有哪些呢?商品房应该如何去验收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商品房验收标准,看看收房的标准都有哪些。
1、留意房款商定内容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商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利延迟交付房屋,则需要业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受到商品房的钥匙。如果没有这样的商定,客户时按揭付款的形式购房,则需要看清购房合同中交付房屋的日期,避免开发商延迟交房为户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留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有的相关规定,新建的小区一般是由开发商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的物业管理协议。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并就物业管理费用相关事宜作出商定。所以,商品房验收时需要注意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是否有涨价等情况,如果有此情况业主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主张权利。
3、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现在,有许多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的用度之后,才答应给业主验房,对于这样不公平的程序,业主应该坚持先验房再办理后续的手续。并根据验收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日后的验收不过关产生的纠纷。
4、根据购房合同验收按照商品房购房的合同和有关的协议规定,一般所住房屋的物业管理单位需要给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然后购房者可以按照清单上的内容进行检查和清点,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果业主发现有不符合或者损坏的地方,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并等到维修好了以后再签订验收合同,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5、对商品房做好记录商品房验收的最后一步,就是与开发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在填写这一份记录表时,一定要情况的将商品房检查的情况记录下来,无法确认的可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等字样,如果发现问题也需要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日期内处理。《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预留一份,以备不时之需。